教育科学学院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作者:发布时间:2016-11-29浏览次数:28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理论学习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增强党性观念和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教育科学学院党政领导干部要提高对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严格遵守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提高学习质量,要结合学院实际,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章  学习组织

第二条 党组织负责人为中心组组长,负责并主持中心组的理论学习,监督和检查学习制度落实情况。

第三条 每年要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好学习通知,资料准备,书面记录等组织工作。

第四条 中心组学习会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科级以上干部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安排,必要时可吸收系、教研室、实训中心主任、支部书记等参加。

第三章  学习内容

第五条 中心组学习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为主要内容。同时包括教育、经济、科技、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和理论的学习。并且结合高等教育和学校工作实际,注重研究学校和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重大问题。每个年度和学期的具体学习内容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进行安排。

第四章  学习形式

第六条 中心组学习实行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坚持以自学为主,把自学、集中学习及调研考察结合起来。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自学要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为提高学习效率和质量,在搞好自学的基础上,围绕学校、院系改革与发展的实际以及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讨论。根据学习计划,可适当安排、组织一些专题讲座、报告会以及调研考察活动等。

第五章  学习时间

第七条 中心组集体学习一般每两个月不少于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学习次数。

第六章  学习要求

第八条 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着眼于对所学理论与知识的理解和运用,着眼于解决学院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 要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专题讲座、干部培训和脱产进修学习。

第十条 要正确处理工学矛盾,保证学习的到会率。学习时间与工作发生冲突时,应提前向中心组组长请假。

第十一条 集中学习每次根据主题设定主讲人,事先进行准备,撰写发言提纲。自觉认真地开展自学,坚持学习笔记,每项重大专题学习任务结束,撰写学习收获或心得体会。

第十二条 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述学制度,每年民主生活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上述职时报告学习情况。

终审人:教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