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届师范生教育(毕业)实习校内实训的通知

作者:陈艳发布时间:2017-11-22浏览次数:338


关于开展2018届师范生教育(毕业)实习校内实训的通知

教科院政〔201724—3


根据《教育科学学院实习(实训)教学大纲》,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含校内实训和实习学校实习两个阶段。为保证教育科学学院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有效进行,为实习学校实习奠定良好基础,现就相关事宜安排如下,请各班级遵照执行:

一、时间流程

1、校历第七学期第十四周,从院部网站下载《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实习(校内实训)教学设计》编写符合本专业要求的详细的课时教学设计稿(草稿);

2、校历第七学期第十周,将教学设计纸质稿(草稿)交指导教师审阅,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修改;以班级为单位领取《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实习手册(校内实训)》;

3、校历第七学期第十周,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组内试讲训练;在获得指导教师批准后,将教学设计纸质稿(草稿)誊写在《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实习手册(校内实训)》上;

4、校历第七学期第十周,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校内试讲训练。

二、指导教师职责

1、教师的指导内容须包括教案撰写、上课、评课三个方面。

2、教师指导每生的试讲训练总计不得少于2学时。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评价、教案审核等工作不包含在上述学时内。

3、教师应提前审阅学生教学设计稿,试讲结束后要认真评教,提出建议,并给出相应成绩。

4、试讲结束后须将学生的《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实习手册(校内实训)》交院部。

5、指导教师应将本专业新课程体系改革的理念和要求贯穿在各个指导环节中。

三、学生守则

1、所有学生在此期间,务必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听从指挥,认真进行参加校内试讲训练。

2、试讲训练内容必须与专业及方向一致。学前教育专业同学限选幼儿园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内课程;小学教育专业学生限选小学课程;

3、学生可从院部网站《教育科学学院校内实训师生安排表》查询自己的指导教师及联系电话,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

4、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认真备课,撰写一课时的详细的“文字式” 教学设计稿和自己动手准备或制作教学上必需教具。

5、教学设计稿须教师审阅后,方可试讲。学生试讲训练一般为“一课时”。试讲结束后,学生评教,之后,教师点评。

6、试讲训练活动中,每位学生必须认真记录指导老师对试讲的点评,改正备课和试讲中所存在的不足。

7、在同组学生试讲时,其他同学须认真听讲,做好记录,并填写《听课记录表》。

8、以班级为单位领取《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实习手册(校内实训)》,手册填写须注意整洁、完整。

四、成绩评定

1、指导教师根据《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实习(校内实训)教学设计稿评审表》和《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实习(校内实训)课堂教学评价表》中规定的评价标准界定试讲学生相应成绩。

2、各班级根据指导教师给予的成绩,按教学设计30%,课堂试讲60%,听课记录10%的比例,计算学生总体得分及等级。


附件: 4-附件1:教育实习教学设计模板(小学教育).doc

      4-附件2:教育实习教学设计模板(学前教育).doc

      附件3:教育科学学院2018届教育实习校内试讲安排表.doc


终审人:教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