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实习实施办法

作者:发布时间:2017-12-08浏览次数:360

 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实习实施办法

(教科院政〔2012〕33号)

一、指导思想

按照陶行知“教学做合一”的思想,以学生的专业成长为根本目的,整体规划专业课程,将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有机整合,整体优化实践课程结构,重视精品课程的建设,加强实践课程的建设与规范管理,构建完整的实践课程体系,培养造就深受中小学欢迎的具有较高人文素养、专业性颇强的基础教育师资。

二、目标任务

通过学生现场的实践与学习,结合中小学教育的实际,获得教师职业基本训练,培养学生灵活运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锻炼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能力,成为思想品德高、创新能力强、业务水平精,能适应基础教育发展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通过在实习学校连续教育见习与实习,使学生具备以下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掌握基础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流程熟悉中小学课堂教学过程;

②掌握新课改理念下中小学课程教学设计的基本原则,能以自我的认知水平为基础,确立课程教学目标,整合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法,优化教学资源,设计规范的教案。

③形成较为扎实的中小学课堂教学基本功,能准确把握课堂教学的重点和难点,表达准确流畅,板书美观合理,教态自然

④掌握中小学课堂教学各个环节的处理技巧,把握课堂教学掌控艺术

⑤掌握新课程理念下中小学某学科基本课型的特点和一般模式下课堂教学的策略;

⑥能够依据新课改课堂教学评价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合理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

⑦具有沟通与交流能力、自我调控和应变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具备班主任工作的基本能力;

⑧具有一定的职业素养熟悉教育政策法规,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崇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敬业乐业的师德修养;

⑨具有一定的说课评课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能独立撰写出教研文章。

三、主要内容

1、教学工作实习

包括研究教材、备课、编写教案、试教、讲授等主要教学环节,以及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讲评、成绩考核与评定等辅助教学环节。实习期间,每个实习生授课不少于6课时;听同实习小组的课不少于8课时;课后的评议会,每个人不得少于2次,被评议课的类型,力求多样。

2、班主任工作实习

在原班主任的指导下,初步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方法,培养从事班主任工作的能力。每个实习生都必须按周制订班主任工作计划,交原班主任审定后执行。实习生应了解实习班级、组或个人的情况,并作出具体分析,在原班主任的协助下,组织、指导主题班会或班级活动。实习结束后,计划和执行情况交院部审查备案。

3、教育、教学科研工作

实习期间,每个实习生应选定一个教育、教学方面的研究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写成专题论文(专题总结或调查报告)。

四、计划安排

第一阶段:教育教学观摩。

通过学生全天候参与实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观摩中小学的课堂教学、班级管理、校内外活动等,听取有关讲座和经验介绍。

时间安排:第1-4学期。

作业要求:见习体会或总结一篇

第二阶段:教育教学助理。

协助中小学教师开展班队活动,帮助批改作业等活动,观察了解教师对教学内容的处理、教学方法的选用、教学程序的安排、课堂的调控以及教师教学的风格特点,学会了解学生学习行为、学习态度、学习方法、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情况的方法。

时间安排:第5-6学期。

作业要求:见习体会或总结一篇

第三阶段:教育教学模拟。

又称小实习。重点在于听课、评课、教育调查及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与这一阶段的学科教材教法、教育研究方法、现代教育技术等方法与技能的课程学习相结合,在实习学校教师的指导下试教语文、数学、英语各一节。

时间安排:第7学期。

作业要求:听课记录一节课、试讲教案(学科自选)一节课、见习总结一篇。

第四阶段:教育教学实习。即毕业实习,是学生真正走向工作岗位前的一次综合性专业实践训练,由学校教师和实习学校教师指导,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着重提高学生实践工作能力,使学生提早进入学校环境,为培养适合中小学教育需要的卓越教师奠定基础。

时间安排:第8学期。

作业要求:教学设计(不少于8节课)、听课记录(不少于8节课)、班主任工作计划、班级活动设计(不少于2次)、实习总结一篇、

五、组织管理

(一)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职责

在学校教务处领导下,成立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校的统一布署,做好下列工作:

1、学院成立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由院长、党总支书记、主管副院长、指导教师、学生辅导员等人员组成,负责学院教育习见、实习工作。

2、制定教育习见、实习计划。

3、联系实习学校、选派实习带队教师,督促检查教育实习的准备工作。

4、负责院教育教育习见、实习工作检查,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并将相关情况向学校教务处反馈。

5、组织实习学生考核、成绩评定,完成实习工作总结。

(二)教育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教育实习指导教师配备必须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由教学经验丰富、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责任心强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师生比例按11215配备。

1、负责实习前各项准备工作。

2、指导实习生备课、试讲、上课、评议等教学准备活动,督促、检查、指导实习生完成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指导实习生进行教育改革调查和专题研究工作。

3、协助实习单位组织安排好学生的实习活动,经常深入学生工场所检查学生工作情况并认真做好学生实习记载,实习结束前撰写实习总结。

4、及时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协调学生、实习学校、院部三者之间的关系。

5.负责组织实习生考核和成绩评定。

6、实习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教书育人,全面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身体健康,加强对实习生进行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教育。

(三)实习小组长职责

以实习学校为单位成立实习小组,设正副组长各一名,主要职责如下:

1)协助带队老师组织教育实习,检查实习计划执行情况。

2)了解本组实习生的备课、讲课、作业批改、辅导、实验及其它教学工作情况,关心同学的生活、学习和健康,并反映实习小组同学的情况与要求。

3)沟通联系学校、指导教师、学生,负责反馈信息。

4)组织本组学生进行实习总结、评比和实习经验交流。

四、实习学生守则

1、实习生必须按要求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教育实习。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向所在学院申请,教务处批准,由学院安排学生补修教育实习环节。

2、实习生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实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实习纪律。实习期间,不准离开实习学校,确因特殊情况必须离开半个工作日以上须经实习学校批准并报所在学院备案;病假须有医生证明请假,时间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教育实习不计成绩,需重修实习环节。学生请假离开学校,应妥善安排实习工作。

3、实习生必须服从实习学校的统一领导,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言行举止规范性,虚心接受实习学校和本校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和管理,对违纪不听指导的学生,实习学校有权按有关规定处理。

4、实习生要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对工作认真负,克服困难,全面完成实习任务。实习结束,实习生要认真总结实习工作。实习学校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态度、工作实效及有关人员的意见,评定实习成绩。

5、实习师生借用实习学校的生活用具、资料、文件等,必须退还,如有损坏或遗失,由实习生本人按规定予以赔偿。

6、教育实习成绩不合格者需要重修,重修实习费用自理。

五、关于分散实习

为方便学生就业,原则上同意师范毕业生到不属于我校实习基地的学校自行联系实习单位,但必须办理以下手续:

1由学生本人于开学第一周内向系提交书面申请

2由学生本人写出安全保证书交给系教学办公室,其中必须明确:在实习期间安全责任自负,如发生人身意外事故与学校无关。家长必须在保证书上签名。

3要向系提供实习单位的接受证明。

六、实习学校职责

1、实习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实习计划的班级、内容及时间。

2、根据各专业的特点,按实习大纲的要求,安排实习指导老师。

3、实习指导教师应原则上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整体素质好,业务水平高。

4提供学生必要的办公与食宿条件

5、负责学生的实习期间日常行为管理和考核。

6、实训结束后,对实习学生的综合表现给予鉴定并加盖公章,转交教育科学学院。

七、考核评价

1)考核方式

为了全面地评价学生的实习成绩,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实习档案袋”评价管理制度,关注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表现,积累相关评价材料,如说课稿、教学教案(附教材分析、学情分析、实习学校指导教师意见和教后反思)、实习阶段制作的教育资料、工作日志、指导教师评语和自我评价报告等,积极组织实习生开展自我评价活动。

2)成绩评定

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和我院实习指导教师分别对实习生的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基础教育调查及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四方面进行定性与定量的评价。其中,教学工作实习占50%,班主任工作含课外活动等实习占30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占20%。成绩及格及以上者可获得相应的毕业实习10学分。

成绩采取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并加评语的办法进行评定。

  


终审人:教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