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201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师选题申报通知
为了进一步做好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管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现就2012届毕业设计(论文)教师选题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论题申报的原则
1、论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达到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要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充所学的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
2、论题所涉及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要具有一定的可议性,要符合学生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题目难度、工作量大小适中,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完成。
3、论题的类型要多样化,应体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尽量多提供结合学生专业方向的应用设计、实验研究、社会调研等论题,使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得到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的综合训练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初步培养,充分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
4、论题应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能使学生运用所掌握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去解决实际问题,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二、论题申报的类型
1、应用设计类。根据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社会公认的模式,策划、实施、评价一项活动过程的而完成的实际任务,使学生的职业技能得到培养。
2、实验研究类。依托院部实验室,偏重于实验、测试技能的培养,并使学生研究能力得到初步训练。
3、社会调研类。通过对各种社会现象、教育现象等进行调查、分析、归纳和探讨,最终形成文字成果,使学生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得到提高。
4、理论研究类。偏重于理论分析,根据课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方案,培养学生的理论研究水平。
三、论题申报的要求
1、题目表述要规范,内涵要明确,应该简短、有概括性,字数要适当,一般不宜超过15个汉字。
2、凡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老师都应担任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其中拥有副教授以上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拟定论题不少于12个,其他担任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拟定论题不少于10个。
3、着力提高各专业应用设计、实验研究、社会调研的比例。教师拟定论题中应用设计、实验研究、社会调研所占比例,哲学、历史学应不低于50%,教育学、管理学、法学应不低于70%。
教育科学学院
终审人:教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