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教科院政〔2012〕20号
关于举行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第三次开题报告会通知
按照《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根据教育科学学院201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第一、第二次开题报告评审会情况,教育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举行201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第三次开题报告评审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班及时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一、参加学生
(一)教育科学学院201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第一、第二次开题报告评审会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
(二)参加2013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的学生。
二、开题报告
(一)开题报告的格式
必须为打印文本,具体格式要求以院部网站《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表》为准,封面时间为:2012年12月1日—2012年12月3日之间。
(二)开题报告上交
注意事项:
1、开题报告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指导教师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答辩资格。
2、未提供经指导教师同意并签署指导教师意见的《开题报告评审表》的开题报告书,一律不得参加开题报告会。
三、时间与分组
时间:2012年12月5日下午2:30分;
具体分组及开题报告会地点见附件。
四、后续工作
(一)开题报告会评审后,已通过开题评审但需要修改的开题报告书必须于2012年12月13日按评审老师的要求修改后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开题报告》定稿电子稿(交到2304办公室)。
(二)未通过开题评审学生处理办法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开题报告》定稿电子稿须为WORD文档,文件名为:学号姓名.doc,例如:2009123456 张三.doc
五、其它
(一)请2013届各班班主任及班长组织本班学生学习本要求精神,并督促学生积极主动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获取指导。
(二)此次开题报告评审会是本学期组织的最后一次评审会,如不能通过或不按时参加,将顺延至下学期重新组织。由此而导致的学生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期撰写工作等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三)未尽事项,参见教育科学学院《关于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工作的相关要求》(教科院政〔2012〕19号)。
附件:教科院13届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评审会第三批安排表(上传版).doc
教育科学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本科 毕业设计(论文) 第三批 开题
抄报:教务处
抄送:
滁州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印发
主动公开(除密级外) 共印2份
终审人:教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