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教科院政〔2013〕3号
教育科学学院
第四届“基础教育未来之星”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
为加强教师教育专业实践教学工作,强化师范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切实提高师范生教学技能和育人水平,教育科学学院决定开展第四届“基础教育未来之星”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现将有关比赛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彰显教师教育特色,展示未来教师风采”
二、大赛目的
1、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教育科学学院“培养高素质创新型教师专门人才”这一中心任务,实现学院可持续发展长远目标;
2、结合师范技能专业学生的培养计划,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鼓励师范专业学生认识教育教学规律,苦练教育教学基本功,提高师范专业学生的教学技能水平和教学能力;
3、为师范生搭建自我展示和自我锻炼的舞台,选拔优秀师范生参加安徽省高等学校第四届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
三、参赛对象
教育科学学院全日制在校非毕业班本、专科学生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次大赛规范、有序、公正,成立教育科学学院第四届“基础教育未来之星”师范生专业技能大赛领导小组:
组长:辜庆志
副组长:宋德如、张晓旭、聂辉(常务)
成员:李静、李春玲、张静、何志农、张发勤、骆玲玲
五、大赛项目
本届大赛项目设三项,按三个项目累加成绩计算,总分为200分,分别是说课(含教学设计)100分、多媒体课件制作50分和汉字书写(含钢笔字和粉笔字)50分,大赛评价办法由专家评委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评分标准》要求评审确定。
1、教学设计。参赛选手从最新人教版教材自行选择某一章节,编写1课时(45分钟)教学设计方案。
2、说课。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15分钟)依据教学设计方案进行说课活动,说课应与教学设计内容一致。说课时应使用PPT并辅以板书。
3、多媒体课件。多媒体课件应完整反映教学设计内容。
4、汉字书写。参赛者根据规定书写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写作。
5、现场提问。选手说课完毕后,评委将针对学生的教学设计、说课、课件、专业知识等进行提问,选手应立即回答,没有准备时间。此环节选手回答问题总时间为3-5分钟。
六、大赛程序
1、宣传动员阶段:从
2、班级初赛阶段:从
各班级班主任和班委成员要科学合理地组织好班级初赛,评委由班主任和非参赛学生共同担任。选手总分=班主任评分*50%+非参赛学生评委平均评分*50%。
3、院部初赛阶段:在班级初赛的基础上,
(1)汉字书写。评比地点: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多媒体课件。评比地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基础教育教研室、学前教育教研室。
(3)说课。评比地点:教学楼201、教学楼202、教学楼203。
4、院部决赛阶段:在院部初赛的基础上,
(1)汉字书写。评比地点: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多媒体课件。评比地点:教学楼201。
(3)说课。评比地点:教学楼东一楼。
5、总结表彰阶段:
七、奖项设置
本届比赛设单项奖和组织奖。
1、单项奖: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
2、根据各班级初赛组织情况以及选手表现评选组织奖2项。
八、其他事项
1、选题范围。选题分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层次(由选手自选层次,其中人文教育专业限定选高中层次,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学生可任选)。选手自备教材,其中小学层次使用最新人教版五年级教材;初中层次使用最新人教版八年级教材;高中层次使用最新人教版高一必修教材。
2、名额分配。各班级参加院部初赛的选手人数按照班级总数的5%分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表:
专业班级 | 名额 |
2010级小学教育 | 3人 |
2010级人文教育 | 2人 |
2011级小学教育 | 2人 |
2011级人文教育 | 2人 |
2011级初等教育 | 4人 |
2012级小学教育 | 2人 |
2012级学前教育 | 2人 |
2012级初等教育 | 4人 |
2012级人文教育(专升本) | 3人 |
3、报名方式。参加班级初赛的学生积极、主动、自愿到各班班主任处报名参赛,经班级初赛后,各班于
4、大赛材料。
汉字书写中,钢笔字的书写由院部统一提供纸张,书写内容随机抽取,按规定字体(楷体、隶书、行书)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粉笔字的书写统一由院部提供小黑板,书写内容随机抽取。
5、选手抽签。
6、活动联络。
聂辉:电话:15222906621;邮箱:280148898@qq.com
未尽事宜由教育科学学院第四届“基础教育未来之星”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组委会解释,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院团总支办公室。
教育科学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教科院第四届基础教育未来之星教师技能大赛选手信息汇总表.doc
附件2:教科院第四届基础教育未来之星师范生技能大赛班级初赛评定小组产生办法.doc
主题词:教师技能大赛
抄报:教务处 团委
抄送:
滁州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印发
主动公开(除密级外) 共印2份
终审人:张晓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