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前留校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12-26浏览次数:266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做好春节前学生留校管理和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离校安排

根据学校总体安排,2018年1月13日-1月19日为考试周,1月20日-3月2日为寒假,各学院要妥善安排好学生考试和离校的有关事项。因为假期天气寒冷,易出现雨雪等极端天气,因此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尽早购票返乡。

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公寓宿管人员在学生离校前务必要告知学生:离校前关闭室内电源,检查地面是否留有烟头等易燃物,清除各类火灾隐患,整理好宿舍内务,关好门窗,并且务必将自己的贵重物品(电脑、手机、数码产品、相关证件等)随身带走。若不带走,造成遗失的,由个人承担责任。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返校,3月3日、3月4日报到注册,3月5日正式上课。请同学们遵照学校规定的时间,不要过早提前返校,以免水、电不能正常供应给大家生活带来不便。

二、春节前留校时间安排

春节前可申请留校的时间段为2018年1月20日-2月5日。

三、留校申请条件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办理留校申请。

1.参加学校、院(部)组织的“小学期制”学习、各类实习培训、竞赛集训以及其他科研、文体活动者。

2.2018届本科毕业生中准备毕业论文(设计),需要留校看书者。

3.参加寒假兼职(须持用人单位证明)。

4.其他因特殊情况确需留校者。

四、留校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即日起至2018年1月8日前,申请留校的学生登录学工系统,在“综合服务”中的“寒暑假留校申请”中进行申请。逾期不申请者,不再办理申请留校手续。

2.辅导员(班主任)审核。辅导员(班主任)在1月10日前登录学工系统对本班申请春节前留校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应注明原因并及时告知学生本人。

3.学院审核。各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在1月12日前对本院春节前留校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学工系统中确认审核结果。

4.学校审核。学生处在学工系统中对各学院上报结果进行审核。审批后的汇总信息分发给相关学院、保卫处和后勤服务中心。

5.各学院组织获准留校学生填写《春节前留校学生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1,由院部妥善保存),开展留校安全教育。

6.后勤服务中心根据留校人数安排食宿。

五、留校学生日常管理与服务

1.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原则,留校学生管理以二级学院为主,实行包保责任制。辅导员、班主任要切实负起责任,经常深入学生公寓了解情况,做好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注,可为特困生提供在校生活补助或回家过春节的路费资助。

2.后勤服务中心要坚持服务育人,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的食宿,加强公寓、食堂管理,确保学生住宿、饮食安全。

3.教务处、图书馆要本着方便学生的原则,为留校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4.保卫处要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保障留校学生安全。

5.学生处要统筹协调,及时处理留校学生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六、有关要求

1.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秩序。对于不服从管理或留校住宿期间发生违纪行为的,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学院、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落实安全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相关学院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同时向保卫处、学生处报告。

  

 

  

 滁州学院   
2017年12月26日

 

终审人:教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