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育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21-07-29浏览次数:10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2021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1年度项目指南》(附件),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研究起始时间为20221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二)材料要求。需要邮寄的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已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申请人所在单位汇总所有申请材料并审查盖章后,统一报送国家语委科研办,不需要网上审核

(三)截止时间。申报系统自2021715日起受理项目申报,申报截止日期和纸质材料寄出截止日期均为2021825日,逾期不予受理。学校截至日期为820日,逾期不候。

四、注意事项(请认真对照)

(一)各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通过初审的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需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项目立项名单拟于202111月公示。

 

学校联系信息:束亚弟,3511013/15056518148syd@chzu.edu.cn

 

附件: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1年度选题指南.doc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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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人:张晓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