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滁州市初中教育质量提升,进一步提高校长管理工作和科学育人水平,结合滁州市教育改革和初中校长队伍的现状,积极发挥高校助力地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积极作用,我院承办滁州市初中校长提高培训班并开展系列学术讲座。7月26日上午在我校行政楼一楼视频会议室举行第七场学术报告,由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院长李宜江主讲《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解读》,培训班全体学员参加。
讲座伊始,李宜江剖析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的制定背景,强调了该标准出台对于满足校长专业发展需求、贯彻《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及《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的重要意义。他指出,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对校长队伍的专业化要求日益提高,制定并实施这一标准,是提升我国义务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关键举措。
随后,李宜江详细阐述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内容。他强调,该标准以“专业职责”、“专业领域”和“专业要求”为三大层次,构建了层次分明、内容详实的校长专业标准体系。
接着,李宜江还就《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的基本性质进行了深入解读,明确了该标准作为指导校长专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其权威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他鼓励在座的校长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标准精神,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
最后,李宜江从教育观、教师观、学生观、学生素质观、教学观和评价观六个方面,深入阐述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带来的深刻启示。他强调,作为新时代的校长,必须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尊重教师的专业成长,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完善评价体系和机制,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此次讲座得到了与会校长们的高度评价。通过这次精彩的讲座,不仅加深了学员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的理解和认识,也进一步明确了自身在专业发展道路上的方向和目标。(通讯员:张敏杰;初审:刘海涛)
终审人:王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