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暂行规定》(院教[2007]46号)文件安排,学校定于2011年10月 11日—12日对2011届24个本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评估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组院领导及成员
第一组 程曦(组长) 宋德如 陆晓华 章会垠 赵杰 王慧忠 李敏 刘克忠(记录)
第二组 郑朝贵(组长) 诸立新 晋秀龙 叶政年 余少兵 许峰 翟薇薇 刘莉(记录)
二、评估检查内容
按照《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暂行规定》,制定评查体系,进行评估检查。
三、时间安排
组别 | 序号 | 院(部) | 时间安排 |
第一组 | 1 | 文学院 | 10月11日下午15:00—15:40 |
2 | 教科院 | 10月11日下午15:50—16:30 |
3 | 体育学院 | 10月11日下午16:40—17:20 |
4 | 机电学院 | 10月12日下午14:40—15:20 |
5 | 数学学院 | 10月12日下午15:30—16:10 |
6 | 地信学院 | 10月12日下午16:20—17:00 |
7 | 信息学院 | 10月12日下午17:10—17:50 |
第二组 | 1 | 外语学院 | 10月11日下午15:00—15:40 |
2 | 经管学院 | 10月11日下午15:50—16:30 |
3 | 化工学院 | 10月12日下午14:40—15:20 |
4 | 生物工程学院 | 10月12日下午15:30—16:10 |
5 | 美术学院 | 10月12日下午16:20—17:00 |
6 | 音乐学院 | 10月12日下午17:10—17:50 |
四、检查具体安排
1.各院(部)自查。
各院(部)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检查领导小组,于9月14-10月12日对本院(部)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1)检查选题。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难易适度,份量适当,坚持一人一题原则,对确实需要几位学生共同完成的项目,应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部分。
(2)审查指导教师资格及指导学生的人数(对照院教〔2007〕46号文)。
(3)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及其质量,特别是要加强检查有无抄袭现象。
(4)审查指导教师评语。指导教师评语要能反映毕业设计(论文)的实际水平,避免套话和过于简单,书写要求整洁、规范。
(5)检查毕业设计 (论文)的评定成绩。评定成绩要与其质量相符,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要呈正态分布。
(6)检查毕业设计 (论文) 的资料。资料要完整,填写要认真、规范;填表时间要按程序填写,时间顺序要符合逻辑。
各院(部)根据自查情况,填写《滁州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简表》(见附件1),于10月11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专家组检查(内容见附件2)。
根据滁州学院2011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统计结果,我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比例较低,与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精神和《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暂行规定》(院教〔2007〕46号)文件要求还存在不小差距,希望各院(部)引起重视,加强管理,确保其比例在50%以上。
附件:
1. 滁州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简表;
2.滁州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估检查体系。
教务处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1、 附件1.doc
2、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