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估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1-09-14   浏览次数: 169

各院(部):

根据《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暂行规定》(院教[2007]46号)文件安排,学校定于20111011日—12日对201124个本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评估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组院领导及成员

第一组  程曦(组长)  宋德如 陆晓华 章会垠 赵杰 王慧忠 李敏 刘克忠(记录)

第二组  郑朝贵(组长) 诸立新 晋秀龙 叶政年 余少兵 许峰  翟薇薇 刘莉(记录)

二、评估检查内容

按照《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暂行规定》,制定评查体系,进行评估检查。

三、时间安排

组别

序号

院(部)

时间安排

第一组

1

文学院

1011下午15001540

2

教科院

1011下午15501630

3

体育学院

1011下午16401720

4

机电学院

1012下午14401520

5

数学学院

1012下午15301610

6

地信学院

1012下午16201700

7

信息学院

1012下午17101750

第二组

1

外语学院

1011下午15001540

2

经管学院

1011下午15501630

3

化工学院

1012下午14401520

4

生物工程学院

1012下午15301610

5

美术学院

1012下午16201700

6

音乐学院

1012下午17101750

四、检查具体安排

1.各院(部)自查。

各院(部)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检查领导小组,于9141012对本院(部)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1)检查选题。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难易适度份量适当,坚持一人一题原则,对确实需要几位学生共同完成的项目,应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部分。

(2)审查指导教师资格及指导学生的人数(对照院教〔200746号文)

(3)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及其质量,特别是要加强检查有无抄袭现象。

(4)审查指导教师评语。指导教师评语要能反映毕业设计(论文)的实际水平,避免套话和过于简单,书写要求整洁、规范。

(5)检查毕业设计 (论文)的评定成绩。评定成绩要与其质量相符,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要呈正态分布。

(6)检查毕业设计 (论文) 的资料。资料要完整,填写要认真、规范;填表时间要按程序填写,时间顺序要符合逻辑。

各院(部)根据自查情况,填写《滁州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简表》(见附件1),于1011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专家组检查(内容见附件2)。

 

根据滁州学院2011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统计结果,我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比例较低,与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精神和《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暂行规定》(院教〔200746号)文件要求还存在不小差距,希望各院(部)引起重视,加强管理,确保其比例在50%以上。

 

附件:

1. 滁州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简表

2.滁州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估检查体系。

 

 

                       教务处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1、 附件1.doc
2、 附件2.doc

终审人: 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