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4-09   浏览次数: 161

各学院、有关部门:

 “清明节”假期即将来临,为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假期安全教育

放假前,各学院要认真排查,切实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各班级要通过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假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通过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自防自救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教育学生不乘无证无票的黑车,不乘无营运资质车辆,不坐超载车,学生回家、返校最好结伴而行,途中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防止出现交通事故。放假期间访亲串友的同学一定要和父母事先进行沟通,让家长了解自己的行程,并且要按时回家、返校。提醒学生不要到未开发的旅游点探险、游览、观光,注意人身安全。

2、增强学生防火、防盗意识。学生离校前要把宿舍门窗锁好,个人贵重物品(现金、电脑、手机、数码产品、相关证件等)妥善保管,避免财物损失。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宿舍管理的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在宿舍使用各种违规电器,严禁在宿舍抽烟,严禁野炊,以防发生火灾。严禁在宿舍留宿外人。

3、加强防诈骗、防传销和就业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提高防范意识,保管好个人信息资料,不要轻信陌生电话,坚决不贪意外之财。加强防传销宣传,普及打击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学生对传销活动的辨别能力,使学生了解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增强防范意识。在毕业生中还要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增强毕业生求职应聘的鉴别能力,在应聘前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单位的基本情况,防止上当受骗。

4、珍爱生命,严禁酗酒。加大疾病预防知识普及力度,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教育学生注意防控流行疾病,了解传染性疾病卫生知识,防止食物中毒,切实增强卫生防疫防范意识。以饮酒造成人身伤害的事例教育引导学生,严禁在校内外酗酒。

5、进行防溺水安全预警教育。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学生游泳溺水事故事例,教育学生提高防范意识: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并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办法。

二、做好假期学生管理服务工作

1、各学院、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明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各项工作要求。

2、放假前,各学院负责人和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到学生宿舍,排查宿舍安全隐患,督促学生保持清洁的宿舍卫生环境。

3、各学院须严禁学生与个体、私人车辆联系包车返乡业务,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禁任何学院、班级以集体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旅游。要坚决制止以社团或个人名义招揽、组织学生外出旅游的行为。  

4、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学生外出请假制度,并做好假期值班工作。要了解学生假期行程,掌握学生去向,切实做到信息灵、情况明,建立应急快速处置反馈机制,确保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妥善及时解决。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妥善处理。

5、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后勤服务中心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的食宿,加强公寓、食堂管理,确保学生住宿、饮食安全。教务处、图书馆要本着方便学生的原则,为留校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保卫处要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保障留校学生安全。

6、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统计离校学生返校情况;对未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应及时了解情况,并督促其尽快返校。请各学院于4月8日上午10:0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科。

学生处    

2018年4月2日

 

终审人: 教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