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奖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学函〔2020〕14号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21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奖学金发放工作,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校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教计〔2003〕2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安徽省从事教师职业的2021届师范专业毕业生。(任教单位必须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学校,不含教育机构、培训机构;在外省从事教师工作的不予受理)
二、发放标准
1.四年制本科毕业生每人2000元。
2.其他院校专科起点,就读我校两年制师范专业本科(专升本)毕业生每人1000元。
三、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报到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三个证件正反缩印在一张A4纸上)。
2.由工作学校开具并经其教育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证明(参见附件1)。证明必须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填报盖章。
3.聘用合同复印件(如有考取正式教师编制或特岗教师的毕业生因特殊情况无法签订聘用合同的,可提供经县级教育局盖章的网上公示材料)。
4.提供准确、有效的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账号和开户人姓名等信息。若提供的信息有误,责任由毕业生自负。
四、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21年10月或2022年3月,通过本人(或委托他人)现场办理或通过邮政EMS快递(其他快递一律不予受理)等方式向毕业前就读的二级学院申报。学院根据毕业生申报信息填写《2021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奖学金领取登记表》。
2.学院接收学生申报材料后,在次月10日前,对申报人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将合格的申报材料(含证明及纸质、电子版的登记表)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学院将申报信息反馈给毕业生,杜绝漏报现象。
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毕业生申报信息在滁州学院信息公开网“最新公开信息”栏目和学生处网站“公告通知”栏目同步公示5个工作日。
5.经学校集体研究后由校财务处将公示无异议的师范专业奖学金打入毕业生指定的银行卡中。
五、相关要求
1.有师范专业毕业生的学院要及时向学生宣传介绍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办法,鼓励学生在安徽省内学校从教,为实现教育强省做出贡献。
2.相关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材料受理和审核工作,并将相关政策、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EMS邮递详细地址告知每一位2021届师范专业毕业生。
3.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工作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
4.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政策如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1:证明.doc
附件2:2021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奖学金领取登记表.xls
附件3:关于做好2021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奖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pdf
学生处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