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教科院政〔2012〕6号
关于开展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竞赛的通知
为积极贯彻滁州学院“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要求,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增强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展示教育科学学院教师的教学风采和教学基本功,根据滁州学院院教〔2012〕22号文件精神,依据《滁州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实施办法》(院教〔2010〕53号),决定开展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现将具体实施细则安排如下:
一、参赛教师:
教育科学学院35岁(含35岁)以下,承担专业课和公共课教学任务,且近三年来未发生过教学事故的专任教师。
二、竞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德如
成员:辜庆志、张晓旭、吕吉、李祖红
秘书:郭华
三、评选过程和内容
本次课堂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1、发动阶段:
做好宣传动员、下发评选通知,制定评选细则,成立竞赛工作领导小组。
2、评选阶段:
评选由随堂听课及其他主要教学环节考查两部分组成
(1)课堂教学
(2)主要教学环节考查
3、总结阶段:
(1)进行院部总结,并将竞赛情况报校工会。
(2)竞赛优胜者推荐参加校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竞赛。
四、成绩评定:
(1)课堂教学评价占60%,主要教学环节考查占20%,学生课堂教学满意度调查占20%。
(2)参赛教师总分,按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评分合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
(3)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附件:1.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案格式
2. 教育科学学院课堂教学评价标准
3. 教育科学学院教案评价标准
4. 教育科学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调查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青年教师 课堂教学 基本功 竞赛
抄报:教务处 校工会
抄送:
滁州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印发
主动公开(除密级外) 共印2份
终审人:教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