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教科院政〔2012〕8号
教育科学学院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精神,加强应用型本科高校实践教学,使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教育紧密结合,培养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加强职业能力训练,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职业素养,特制订《教育科学学院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一、目标
以《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为指导,依据《教育科学学院实习(实训)教学大纲》,突出社会实践活动服务学生成人、成才、成长的要求,让学生从理论走向实践,以巩固知识、练就能力、提高素质为目标,把实践教学体系的改革和建设作为教育科学学院专业发展和课程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形成符合人才培养目标、满足社会需求的实践教学体系,促进教育科学学院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及人才培养质量提高。
二、原则
1.整合性
以全实践理念整合、设计课程,突出实践教学的重要地位,使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相辅相成,贯穿整个教育教学的始终,让学生在学中做,在做中学,在学习中进步,在反思中提高,从而养成优良品行,掌握相应理论,获得智慧,提高技能,形成职业能力。
2.目标性
紧紧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职业能力来进行,将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作为建立实践教学体系的落脚点,准确定位实践教学目标,合理构建宏观与微观、总体性和阶段性的目标体系。
3.系统性
根据应用型高校的内在规律、教育科学学院专业人才培养特点,着眼于学生可持续发展的成长要求,理清各实践教学环节的地位、作用及相互之间的内在联系,使体系内的各个环节相互衔接,各子系统相互配套。
4.规范性
构建实践教学体系不能主观随意,必须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内在运行机制,以明确目标、规定内容、确定形式、提高要求、规范评价标准。
5.操作性
构建实践教学体系必须符合高师学前教育专业培养实际,具有合理性和科学性,可行性强,便于操作。
三、基本架构
(一)课程实践教学
课堂实践教学模式主要是指在课堂讲授的基础上,为了深化和巩固学生的认知而形成的一种实践教学模式。这种实践教学模式是以学生自主学习、自我体验、自主实践、自我提高为特征的。学生在自主学习、自我体验、自主实践中,获得思维材料,从而对基本理论进一步的理解、深化和运用。
1、实验
实验课程是伴随着理论课教学同时进行的,不单独设课。主要作用是对课程相关知识点进行验证性实践,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实验课由任课教师指导,遵照实验教学大纲,按照实验指导书组织实施。
2、课程设计
课程设计是针对一门技术应用性比较强的课程设立的,在学期末课程结业后按照课程设计大纲和指导书组织实施。学生采取分组形式,集体完成一个中小型项目的设计和研发。课程结束应提交设计报告。
3、讲座(专题报告)
讲座或专题报告是指定期定期地邀请一些专家、名人、校友等来学校做讲座或报告,或由教师就本课所涉及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做深入研究后再给学生做报告。结束后学生须上交心得体会。
4、讨论
讨论是指围绕某一观点让学生各抒己见,平等、民主地交流探索。教师可以以社会热点问题或学生自身问题为切入点,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结束后学生须上交讨论稿或心得体会。
5、演讲
演讲是指在课程教学中,学生针对某个具体问题,鲜明、完整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和主张,阐明事理或抒发情感,进行宣传鼓动的一种语言交际活动。结束后学生须上交演讲稿或心得体会。
6、辩论
辩论是指把在社会上存在两种对立观点的某一重大政治事件或社会某面的问题形成辩题,将学生分成正、反两方进行辩论,以达到了解事实、明非、活化思维、提高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目的。结束后学生须上交辩论稿或心得体会。
7、模拟教学(学生课堂讲课)
模拟教学(学生课堂讲课)是指教师根据学生掌握理论知识的程度,有重有选择地安排一些人员、布置一些课程内容,让学生在充分准备之后,在课进行现场讲解。结束后学生须上交讲课稿或教学反思。
8、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是教师选择能够反映教材中某一重要原理的事件作为案例,以的典型性和真实性为基础,让学生亲历、体验、模拟事物发生、发展的基程,以各自的视角,从不同的层面,对案例作出分析和决策。结束后学生须上交案例分析报告。
9、小论文写作
围绕课程教学中的核心问题,在要广泛搜集国内外关于该问题的研究资料,在分析、综合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观点,并论证自己的观点。可以自拟题目,也可在课程教师的指导下确定题目。课程结束后交课程教师验收。
10、参观考察
由任课教师结合课程特点,根据课程需要,组织优秀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纪念馆、社会主义新农村、现代化建设一线、中小学、幼儿园等,返校后限期写出心得体会,编辑入册。
(二)校园实践教学
校园实践教学模式是指学生在课堂之外、校园之内开展的实践活动,是列入教学计划,教师提出明确要求,学生广泛参与的实践活动。
1、竞赛活动
结合教学内容组织各类知识、技能竞赛及学习论文评选活动,引导大学生结合实际深入学习。院部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组织实施,并成立竞赛小组,安排指导教师进行竞赛前培训。对于取得优秀成绩的团队和个人,学院将给予学生及指导教师表彰和奖励。
2、观看影视
优秀影视作品是丰富校园文化,加强大学生价值观教育,提高审美情趣的重要形式。由教研室提供建议,任课教师自行确定影片,利用课外时间组织学生观看,看后限期写出心得体会,交任课教师评分。该形式每门课程组织不得超过两次。
3、科技活动
为创建培养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平台,挖掘具有创新、创造能力的学术科技创新型人才,根据学校相关部门安排,并成立科技申报小组,安排指导教师进行精心指导。对于取得优秀成绩的团队和个人,学院将给予学生及指导教师表彰和奖励。
4、社团活动
把学生社团活动作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鼓励和组织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并把学生参加社团活动的情况纳入到学生综合测评体系之中。
5、拓展训练
选派任课教师带队,利用学期内的小假期或者双休日,组织优秀学生到实践教学基地或其它有利于学生成长的场合,开展短期专业拓展与职业心理行为训练,返校后限期写出心得体会,编辑入册。
6、职业规划设计
合理设计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是大学生通向成功的第一步。要求一年级的学生一定要结合社会实践活动及专业特点制订一份职业规划书。交辅导员老师验收,院部存档。
7、职业认证考试
鼓励学生职业资格证书,为就业创业奠定基础。由学院组织职业资格认证考试。鼓励全体学生参加。对参加考试获得证书的学生,在评优推先,国家和学校奖学金发放,发展党员,优秀毕业生评选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三)社会实践教学
社会实践教学模式是教师根据国家培养目标的要求,设计一些有现实意义的课题,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认知程度和兴趣程度选题或带着自己关心的问题,借助适当的方法走进社会,参与到生产实践活动中直接体验、引起思考、深化认识、寻求答案的实践教学活动。
1、社会调查
结合专业特点和课程内容,利用假期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这种实践教学活动可以采取集中和分散两种方式。参与社会调查的学生应严格按照院部的统一部署,调查报告必须按照统一要求书写、装订,上交院部编辑入册。
2、社会实践
根据我院实际,组织大学生志愿者深入到各事业单位、大型企业、边远山区、基层乡镇广泛开展形势政策宣讲、义务支教、志愿服务、职业锻炼、环保绿化、文艺演出等活动。活动结束后以小组为单位上交活动总结,院部编辑入册
(四)综合实践教学
综合实践教学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最后一个实践教学环节,要求学生综合四年来所学习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并运用到具体的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的实践教学活动。
1、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是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促进学生理论知识向实践能力转化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对学生所学知识综合运用能力的全面检查。毕业实习是一项认真、细致的工作。按学校规定,凡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只发结业证书。因此,每个实习生要严肃对待实习工作,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中努力,对于在分散实习申请和实习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出,实习成绩按“零分”记载,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毕业设计
毕业设计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最后一个实践教学环节,要求学生综合四年来所学习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对本专业和学科的进行综合设计。学生的毕业设计在第七个学期末布置课题,在第八个学期学生社会实习期间进行。没有参加毕业设计或成绩不及格者,将不准许毕业。对于毕业设计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和学院将给你表彰,并推荐评选优秀毕业生。
四、实践教学的组织与领导
教科院成立实践教学领导组,领导组由教科院班子成员和教研室主任、年级辅导员组成学院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并按学生人数配备指导教师,共同开展实践教学工作。
五、检查验收
1、学生实践活动结束后,由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检查验收学生实践活动的各种成果,并根据学生完成社会实践任务的质量进行综合与全面评定,计算学分,作为学生评价的重要依据。
2、课程教学实践以百分制计入课程总分,其它实践教学成绩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计分,优秀率一般不得超过20%。
3、教科院将根据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分别给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实践教学的具体要求
(一)对教师的要求
1、每次实践教学前都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2、在组织实践教学过程中,要亲自参加,指导全面,保证每次活动收到应有的教学效果。
3、在实践教学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评阅学生的调查报告、小论文或实践学习的心得体会,并结合学生在整个实践教学活动中的表现,综合评定每个学生的实践学习成绩。
4、要将学生的实践教学成绩计入学期总成绩,要选出优秀者推荐给教研室入选优秀文集、接受表彰等奖励活动。
5、选派带队外出的教师要谨慎行事,确保安全而圆满地完成任务。
(二)对学生的要求
1、实践学习前,要听清、弄懂老师布置的主题,并作必要的准备工作。
2、实践教学活动中,要服从任课教师的统一安排和指挥,遵章守纪。
3、要独立完成研究报告或对所学理论加深理解的相关作业,不得抄袭。
二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实践教学 实施方案
抄报:院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领导组 教务处
抄送:
滁州学院教育科学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印发
主动公开(除密级外) 共印2份
终审人:音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