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强调指出: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把他们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对于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为进一步落实《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联系人应成为所联系专业学生政治思想的教育者、专业学习的指导者、生活与心理的辅导者、日常行为的管理者、排忧解难的服务者。
二、每学期组织召开两次主题班会,一次为思想教育,一次为专业发展教育。
三、及时向学生传达上级有关信息;定期与班主任、辅导员交流信息。
四、讨论执行上级重要决定和院部各项工作的实施意见。
五、为确定院部办学方向与指导思想、改革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有关重大问题,探讨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学生管理工作、教育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等重要问题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
附:院部领导联系的专业
姓 名 | 联系的专业 | 办公室电话 |
辜庆志 | 学前教育(本)、学前教育(专) | 3510267 |
宋德如 | 人文教育、人文教育(专升本) | 3512072 |
张晓旭 | 小学教育、初等教育 | 3510028 |
教育科学学院党总支
二O一一年九月
终审人:宋德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