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2014届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计划

作者:发布时间:2013-11-18浏览次数:251

                      滁州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教科院政〔201317

 

 

教育科学学院2014届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计划

 

教育实习是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师范生专业特色的具有综合性和实践性的必修课程,是培养合格中小学教师的关键教育环节,也是对师范生的专业思想、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的综合检验。为切实加强对学生教育实习的监督和管理,特制订如下实习计划,请各班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一、实习目的

1、使实习生受到一次深刻的专业思想教育,增强学生从事教育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为培养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品质打下基础。

2、通过教育实习,使学生熟悉中小学教学的基本环节,巩固和应用所学的专业基础理论、教育基础理论和教学基本技能,获得有关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锻炼,培养独立的工作能力,把握中小学教学的基本规律。

3、全面检查实习生的学习质量,检验我校办学思想,反思我院培养规格,为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反馈信息,以改进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

4、激发学生对教育科学研究的兴趣,促其开展教育调查,学会在教育实践中观察、分析教育教学现象,有目的地收集教育资料,培养学生从事教育科研的能力。

二、组织领导

教育科学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宋德如

副组长:辜庆志、张晓旭

  员:吴锐、秦莉、李春玲、聂辉、刘雨、郭华

三、实习班级

2010级人文教育专业

2010级小学教育专业

2012级人文教育专业(专升本)

2011级初等教育专业

四、实习方式

采取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自主实习要求详见《教育科学学院关于毕业生自主实习的管理规定》(教科院政〔201319号)。

五、实习任务

(一)教学工作

实习生要参加中小学教学工作的各个基本环节,如备课、上课、课外作业的布置与批改、课外辅导、学生学业成绩的检查与评定等,并在各个环节的实习中,自觉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和各科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指导教学实践,注意探索素质教育的规律,积累经验,提高从事教学工作的能力。

(二)班主任工作

实习生要在实习班级的班主任的指导下,实践班主任工作,初步掌握中小学班级活动和管理规律,并有准备地独立组织班会或队会。同时,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典型儿童的教育工作和家长工作。

(三)基础教育调查研究

实习生应加强教育科研意识,就实习学校所在地的基础教育进行调查研究,初步掌握调研的基本方法,培养教育调研的能力,为从事教育研究打下基础。

六、实习安排

实习时间: 20131125日—20131222

2014332014427

教育实习分准备、实习、总结三个阶段。

(一)校内准备阶段(20131118日—20131222日)

1、组织动员

①实习领导小组召开教育实习工作会议,制定教育实习指导计划。

②召开教育实习动员大会,作好师生的思想动员,务使学生明确教育实习的目的要求,端正态度,提高搞好教育实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③组织观摩优秀教师的有关教案或课堂教学,学习有代表性的先进教学经验和班主任工作经验。

④了解实习学校的教学进度,熟悉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并进行教材分析。

⑤做好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的统计工作,学生领取相关表格。

2、校内试讲

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以实习小组为单位进行教学设计,开展校内试讲训练,详见《关于开展2014届师范生教育实习校内实训的通知》(教科院政〔2013)18号)。

(二)实习基地实习阶段(201433日—2014413日)

1、见习阶段

听取实习学校领导介绍实习学校的基本情况。

听取原班主任介绍班级的详细特点,包括学生的思想和学习情况以及个别家长情况,观摩班队活动。

随堂听原任课教师的课并做好听课记录,同时要听取指导教师介绍自己的教学方法及经验,了解实习学校的教学工作要求及教学常规。

在指导教师帮助下,制订教学实习计划、备课、写教案、试讲。

熟悉学生和班级情况,在指导教师帮助下,制订班主任工作计划。

2、实习阶段

1)教学实习

①小学教育专业以实习小学语文、英语、数学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为主;人文教育专业以实习中学政治、语文、历史、地理为主。每位实习生课堂教学时数不少于6课时。

②实习生按年级分为年级备课组,与实习学校年级备课组一起活动。进入实习学校后,在获得指导教师的同意后随堂听课,学习教学风格,了解学生实际。

③实行课前试教制度,实习生的首节课必须在指导教师或实习小组组长主持下进行试讲。试讲未达到要求者不允许上课,试讲的要求均按正规上课形式进行。

④实习生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备课,参加学校年级组的集体备课,认真编写教案,实习生的教案必须在指导教师签字认可的前提下方可进入课堂教学环节。

⑤实习生在课后要主动征求指导教师的意见,找出成绩与不足,写好教学反思,附在本课教案之后。

⑥同一实习小组的实习生必须相互听课,并做详细的听课记录,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互相听课节数不得少于8课时,

⑦每个实习生教完一节课后,召开评议会,评议应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指出其不足,鼓励其信心。每个实习生参加评课活动不少于2次。

⑧实习生每堂课后要布置适量的课外作业并及时予以批改,将批改的结果提交给指导教师,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虚心听取教师提出的改进意见,从而找出自己在课堂教学工作中的不足,及时加以弥补。

⑨各实习基地要由带队教师主持,实习小组全体实习生参加,组织1-2次实习生优秀课汇报,以促进实习生之间的交流和相互了解,提高上课质量。

2)班主任实习

①在实习指导教师指导下,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思想及行为状况,制订实习期间班主任工作计划,负责一个班级的管理和教学工作,包括日常管理和主题教育。

②在实习指导教师指导下,根据班级工作计划开展班级工作。在学生自习、课间操、文体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中,做好组织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③在实习学校情况允许的前提下,有目的、有计划地结合实习学校的情况,设计并召开至少1次主题班会或开展其他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

3)教育教学研究

①主动参加实习学校的教研会议、研训活动、公开教学、课例研究等校本研究活动。

②积极参与实习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协助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做好研究资料的收集、整理及调研等工作。

③结合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展研究工作,争取在实习实践工作中,争取实习指导教师的支持,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主题部分的写作。

④结合专业或师范教育特色,联系基础教育实际,运用教育理论及有关知识,进行基础教育调查研究。

4、自我总结阶段

实习生在上课结束后,要认真听好回头课,整理好教案、听课笔记、班队活动计划及有关材料,做出切合实际的个人总结,主动请指导教师提出意见,并在实习小组内评议通过,完成实习鉴定。

实习生填写教育实习鉴定表,清理借用物品,办理离校手续。实习学校的有关领导、原班主任和指导教师对实习生的教育实习情况分别签署意见,给出成绩,并加盖实习学校公章。

各实习小组在离校前举行总结暨致谢会,向实习学校的领导和老师表达谢意;向领导和教师告别,向学生告别。

(三)返校总结阶段(2014414日—2013427日)

实习生返校以后,以实习小组(分散实习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实习生教育实习鉴定表和其它相关资料,院部开展优秀教案和调研报告评选,评出优秀实习生,开展实习成果展览,进行实习工作总结,召开实习生实习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

七、实习成绩的评定

实习生实习成绩由校内实习和上岗实习两部分组成,校内实习成绩由校内指导教师评定,上岗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定,由院实习领导小组评定实习总成绩。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八、实习结束时应上交的材料

实习生返校以后,以小组为单位收齐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手册并交院部备查,作为评定实习成绩的依据。

1、教育实习鉴定表1份;

2、代表性教案(含教学反思)3份;

3、主题班会(或活动)计划(含总结反思)1份;

4、听课记录表8份;

5、个人实习总结1份,包括实习时间、实习场所、实习过程、实习内容、实习心得感受以及对整个实习过程的各种建议与意见等;

6、活动照片两张。

九、注意事项

1、带队教师带实习生进入实习学校后,除全面安排实习工作外,应重点抓好每个指导过程是一个由扶到放逐渐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过程,要充分发挥实习组干部的作用,发挥实习组群体作用,团结友爱、互帮互学、维护学校的集体荣誉,展现教育科学学院的良好形象。

2、实习生必须参加实习单位的政治学习和有关活动,虚心向实习单位的领导和教师学习,以实习生和实习教师的双重身份严格要求自己;衣着大方,举止文明,注意为人师表,应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及实习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对于违纪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严重者将取消实习成绩,严肃处理。

3、教育实习成绩考核是一项认真、细致的工作。按学校规定,凡教育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只发结业证书。因此,每个实习生要严肃对待实习工作,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中努力,认真参加教育实习的小组鉴定,写好个人实习小结,填写《教育实习鉴定表》,交院部作为评定实习成绩的重要依据。

4、各实习组组长除抓好实习期间各项工作外,要组织总结鉴定工作及返校前的结束工作,搞好环境卫生,归还公物,赔偿损坏物品,切实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教育科学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  毕业生  教育实习                                     

  抄报:教务处  实验实习中心                                   

  抄送:                                                       

  滁州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十七日印发        

主动公开(除密级外)                           共印2

终审人:教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