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接受学生考核细则
一、学院转专业领导组名单
组长:张晓旭
成员:宋德如、刘海涛、吴锐、秦莉、吕吉
秘书:张平
二、专业名称
小学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三、接纳人数
(一)2019级小学教育专业10人,学前教育专业10人
(二)2020级小学教育专业30人,学前教育专业20人
四、接受条件
1.符合滁州学院关于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2.申请人必须通过原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已开始课程的考核,且获得相应学分;
3.身体条件符合小学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要求;
4.品行端正,没有任何违法或违反校规校纪的记录;
5.同意参加由教育科学学院统一组织的综合考核。
五、考核时间
2021年6月2日。
六、考核地点
面试:琅琊校区教科楼307会议室。
五、考核流程及细则
1.信息公布
根据学校规定、结合教育科学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教育科学学院接受学生考核细则》,发布于教科院网站,并接受学生咨询,咨询时间、地点和电话将发布于教科院网站。
2.考核组织
(1)如各专业报名人数不超过公布录取学生名额,且报名学生符合《教育科学学院接受学生考核细则》要求,则所有报名学生自动转入该专业学习。
(2)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接纳人数的1.5倍时,则于面试之前先行组织一次笔试,通过笔试选拔不超过接纳总人数1.5倍的学生进入面试。
(3)如报名人数多于接纳人数名额,且不超过接纳人数的1.5倍,则所有报名学生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3.笔试与面试
(1)笔试:根据提供的一教育教学时事事件,撰写一篇500字左右的时事评论,时间45分钟;
(2)面试:自我介绍(包括高考及原来学习工作、在班级排名、学习基础、主要优势、申请转入或分流入我院的目的、对拟转入专业的基本认识、未来的志向等);面试老师根据申请学生情况提问,申请学生当场回答。面试小组由不少于五人的专家组成,每名学生的面试时间约15分钟。
4.录取工作
院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根据申请学生下列二个方面表现,综合评定。(1)高考成绩;(2)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上述两项各占50%,最终按照总成绩决定录取结果。
5.学习安排和学分转换
转入学生的学习安排和学分转换,根据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执行。(通讯员:张平)
教育科学学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终审人:张晓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