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届“行知杯”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的通知

作者:聂辉发布时间:2022-05-28浏览次数:1019

滁州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教科院政20227

 

关于开展第十届“行知杯”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的通知

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积极探索高校与地方团委合力育人模式,教育科学学院决定联合滁州团市委共同开展第十届“行知杯”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体现滁州学院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建立高校与地方团委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发挥合力育人在助力大学生成长成才中的功能,引导广大大学生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在观察实践中增强为党和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以实际行动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为高校和地方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校地合作,强化实践教学;行知合一,面向基础教育。

三、参加对象

教育科学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领导小组

教育科学学院第十届“行知杯”暑期实践教学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孙静、宋德如、张晓旭

副组长:万小宇、刘海涛

成员:张勇、蔡之珩、聂辉、张发勤、骆玲玲、郭华、陈瑜、董秋雨

秘书:陈艳

五、活动原则

1、立足教育。结合教育科学学院专业特征,以基础教育及相关教育议题为主要实践内容,为未来从事基础教育教育教学与研究奠定基础。

2、组织共建。教育科学学院与滁州团市委建立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协调处理实践活动中发生的各种问题,保障实践活动顺利举行。

3、项目共育。由教育科学学院联合滁州团市委,结合滁州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紧密联系社会和人民需求,拟定若干教育选题。教育科学学院负责选题理论意义,滁州团市委负责选题实践意义。

4、面向基层。鼓励大学生深入社区、农村、学校(幼儿园)等基层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实践项目,进一步提高认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5、集体活动。支持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志趣相投的学生,通过合理组合,组建实践团队,形成集体研究成果。

6、按项组团。要求学生组团通过项目申报获得立项资格。学院对获准立项的社会调研项目实施项目化管理。

六、内容要求

教育调研

结合我院专业特点和课程内容,围绕基础教育及相关教育热点问题或现实问题开展富有特色的调查研究活动。注重项目的可行性、创新性、时效性和贡献度。参与社会调查的学生应严格按照院部的统一部署,活动结束后以小组为单位上交调研报告,院部编辑入册。

七、项目来源

1、团市委委托项目:受滁州团市委委托,结合相关科研课题和课程教学,设定项目,面向教育科学学院招募学生团队而开展的实践项目(附件1

2、自主项目:由学生根据自身的专业优势、专业兴趣、技能特长,拟定实践项目、选择实践地点、制定实践方案,并自主组建实践团队。

所有项目不得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复。

八、团队组建

1、教育科学学院“行知杯”暑期实践教学活动实行团队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团队主要成员必须是教育科学学院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学生参与暑期社会实践须出于本人自愿,并征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

2、学生根据自身的专业优势、专业兴趣、技能特长自主组建社会实践团队,建议跨年级、跨专业组队;每队规模4-6人,并确定领队1名,领队者要求具有一定社会实践经验,具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各团队至少有1位专业指导教师,且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团队数不超过1项。

3、为扩大社会实践活动的覆盖面,每个团队只准许申报一个实践项目,每个成员只准许参与一个团队项目,发现同一成员多次申报的取消其参加团队的立项资格。

九、活动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2022.5.28-2022.5.30

以班级为单位召开动员会,强调社会实践的重要意义,并介绍历年来我院在社会实践中的优秀成绩与所获荣誉,鼓励动员我院学生积极热情地参与本次社会实践调研活动。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学院将组织有意向报名参与社会实践调研活动的同学,就选题以及申报注意事项进行前期培训。

2、申报评审阶段(2022.5.31-2022.6.13

申报立项:各团队需在教育科学学院网站下载《教育科学学院实践教学活动社会调研立项申报书》(附件2、《安全责任书》(附件3,进行项目论证和申报,并于202263(星期五)以领队人所在班级为单位将上述资料及《教育科学学院“行知杯”2022年暑期实践教学活动项目一览表》(附件4的电子稿交陈艳老师处。所有书面材料用A4纸打印。

项目审核:20226月上旬,由教育科学学院和滁州团市委共同组织专家对申请参加2022年“行知杯”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申报项目进行论证,确定立项项目和指导教师及资助经费数额。获批项目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做好项目修改,于2022613(星期一)将申报书定稿纸质稿和电子版交予学院陈艳老师处存档。

3、专项培训阶段(2022.6.14-2022.6.19

学院将邀请相关老师、历年院内外优秀实践团队代表等对社会实践理论问题、方法问题、活动安全、危机处理、摄影摄像、实践报告的撰写等多层面、多角度进行辅导和说明。获批项目成员必须全部参加。

4、实践活动阶段2022.6.20-2022.8.21

各立项团队利用暑期深入实践,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活动期间,各项目组要及时向学院反馈活动情况,若有团队被当地媒体采访报道,项目负责人应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将报道资料和实践过程中的所闻所感,配上相关图片,及时发送到学院团委邮箱(czxyjky@163.com,学院将及时报道各实践团队的活动情况。

活动结束后,各队要认真撰写总结报告,完成所申报课题的结项总结工作。

5、成果整理阶段2022.8.22-2022.9.27

第一阶段:各项目团队应及时将材料按照要求进行汇总和整理,在202292(星期五)之前以项目组为单位将结项要求中的实践材料、活动影响送交学院陈艳老师处。第二阶段:在2022926(星期一)之前以项目组为单位将结项要求中的成果发表(至少提交录稿通知书)送交学院聂辉老师处。逾期视为未完成实践任务,取消对该团队的全部经费资助。

6、成果评审阶段2022.9.13-2022.9.30

教科院和滁州团市委共同组织相关专家对2022年“行知杯”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立项项目进行结项评审,确定最终结果。

7、总结表彰阶段2022.10.8-2022.10.16

根据各团队实践效果、提交相关材料,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将受到教育科学学院和滁州团市委的联合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组织优秀项目团队进行成果汇报与宣讲;同时,对评选出的优秀成果将推荐其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互联网+”大赛、“挑战杯”大赛申报及相关评优活动。

8、成果反馈阶段2022.10.17-2022.11.18

将调研项目优秀成果反馈地方及高校有关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成果的可行性和现实性,经过“再考察、再修改、再斟酌”,形成一批有质量、有措施、有实效的实践成果。

十、结项要求

结项包括以下三部分:

1、实践成果:各个获得资助的团队必须上交相关实践材料,具体包括:教育科学学院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活动手册;调研报告(不少于6000字);团队活动的相关影音材料(活动照片不少于4张)及其他材料。

2、学术论文成果: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3、活动影响成果:在校外新闻媒体公开发表新闻报道1篇。

十一、相关要求

1、广大同学要认识到社会实践活动在自身成长中的作用,各班级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学生中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号召全体同学踊跃参加此次活动。

2、各项目团队在设计活动方案时要积极创新活动方式,深化活动内涵,注重活动成效,进一步推动社会实践教学活动不断发展。

3、各项目团队应学生积极联系新闻媒体,积极向新闻媒体投稿,扩大教育科学学院的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影响力。

4、各项目团队要积极产生社会调研成果,积极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交社会实践成果。

5、各项目团队要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在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情况下,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在学校或家乡所在地开展实践调研,随时做好线上线下调研模式切换准备。同时,增强安全意识,学会自我保护,随时与学院保持联系,及时上报活动信息。活动期间,所有成员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

十二、活动联络

 勇:电话0550-3160228;邮箱cztswxcb@163.com

  辉:电话15222906621; 邮箱280148898@qq.com

 艳:电话13705500358; 邮箱545852508@qq.com

 

教育科学学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滁州团市委委托项目选题.docx附件2:教育科学学院实践教学活动社会调研项目申报书.doc附件3:教育科学学院“行知杯”2021年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社会调研项目一览表.doc附件4:教育科学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安全责任书.doc

附件: 1. 教育科学学院“行知杯”暑期实践教学活动团市委委托项目选题

2. 教育科学学院“行知杯”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申报书

3. 教育科学学院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安全责任书

4. 教育科学学院“行知杯”2022年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社会调研项目一览表

主题词:暑期实践教学    调研活动        通知

抄报:  实验实训中心    教务处          团委

抄送:

滁州学院教育科学办公室     ○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印发

主动公开(除密级外)共印2


终审人:张晓旭